借阅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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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借阅制度

一. 本校教职工和学生,可凭校园一卡通借阅图书。

二. 使用校园一卡通借书时,限本人使用。每次可借1-3本图书,借期不超过30天。到期未看完者需办理续借手续。

三. 教师借阅与本学期所任课程相关的专业书或专业参考书,借期为四个月,到期应全部归还。

四. 工具书和善本书一律不外借,只限在资料室内查阅。

五. 读者要爱护图书,不得污损、撕毁、批注和丢失,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。对于违章的读者,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,暂停其借阅图书的权利。

六. 校园一卡通归本人所有,应妥善保管,如发生代借、冒借等现象,概由领卡人负责。如遇一卡通丢失,应立即挂失。

七. 借阅时若导致书刊遗失或损坏,应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,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~20倍赔偿。

八. 教职工调离学校,学生毕业离校时应交回校园一卡通,并还清所借图书。